七政办发〔2017〕48号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评选表彰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011—2015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总结《七台河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实施5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两个规划实施,市政府决定评选表彰全市实施两个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表彰范围。
1、先进集体。(1)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2)区(县)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3)实施两个规划的基层单位。
2、先进个人。(1)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干部;(2)为两个规划实施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妇女儿童工作者;(3)区(县)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及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干部。(4)各级承担实施两个规划工作的妇女儿童工作者。
(二)名额分配。
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2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履行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责任,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实施规划工作扎实、措施得力。
2、领导班子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勤政廉洁、作风民主,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坚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善于发现和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善于总结推广妇女儿童工作成功经验。
4、妇女儿童工作走在本地区、本系统前列,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进展情况良好。工作业绩突出、成效显著,妇女儿童受益程度高、社会反响好。
(二)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
2、热爱妇女儿童工作,积极参与两个规划实施,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在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群众公认、满意度高。
3、创新思路、锐意进取,善于研究妇女儿童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工作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4、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
三、评选办法
市政府妇儿工委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工作。区(县)妇儿工委根据分配名额组织评选推荐,推荐材料由区(县)妇儿工委审核,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本地公示且无异议后,填报审批表报市政府妇儿工委。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推荐,在本单位公示后填报审批表报市政府妇儿工委。市政府妇儿工委根据推荐材料择优确定,报市政府审核。
四、表彰奖励办法
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对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表彰。
五、评选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动员社会各界进一步推动两个规划实施的重要契机,作为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级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分配名额和审批程序认真负责地做好相关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评选标准,确保推荐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度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
(四)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不搞平均主义,切实让扎根基层、坚守一线、开拓进取的先进典型脱颖而出。
(五)已受表彰的省级实施两个规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不重复表彰。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参评资格。
(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填报《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审批表》(见附件2)和《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3)。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字数在800字以内,内容简明扼要,真实生动。请各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于2017年11月7日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报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联系人:孙璐;联系电话:8228136;电子邮箱:qthfeb@163.com。
附件: 1.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审批表
3.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审批表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附件1
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名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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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集体
|
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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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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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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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
|
|
1
|
市发改委
|
|
1
|
市教育局
|
1
|
|
市科技局
|
|
1
|
市公安局
|
1
|
|
市财政局
|
1
|
1
|
市民宗局
|
|
|
市民政局
|
1
|
|
市司法局
|
|
1
|
市人社局
|
|
1
|
市文广新局
|
1
|
|
市卫计委
|
1
|
|
市住建局
|
1
|
|
市水务局
|
|
1
|
市统计局
|
1
|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
|
市食药监局
|
1
|
|
市环保局
|
|
1
|
市体育局
|
1
|
|
市林业局
|
|
|
市政府法制办
|
|
|
市商务局
|
|
|
团市委
|
|
1
|
市总工会
|
1
|
|
市妇联
|
1
|
|
市科协
|
|
1
|
市残联
|
|
1
|
七台河日报社
|
1
|
|
七台河广播电视台
|
1
|
|
市农牧局
|
1
|
|
市法院
|
|
1
|
市检察院
|
|
1
|
市外侨旅游局
|
|
|
龙煤七矿公司
|
|
|
金沙新区
|
|
|
勃利县
|
1
|
1
|
新兴区
|
1
|
2
|
桃山区
|
1
|
2
|
茄子河区
|
1
|
1
|
总计
|
20
|
20
|
附件2
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011-2015年)先进集体审批表
单位名称
|
|
联系电话
|
|
主
要
事
迹
|
(1000字以内,可附页)
|
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
区县妇儿工委意见
|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
市妇儿
工委意见
|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
市政府
意见
|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
附件3
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011-2015年)先进个人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单 位
|
|
职务/职称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主
要
事
迹
|
(800字以内,可附页)
|
主管部门
意见
|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
区县妇儿
工委意见
|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
市妇儿
工委意见
|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
市政府
意见
|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